海康威视: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电科投资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
海康威视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电科投资拟以其直接持有的部分 A 股股票为交换标的,非公开发行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 年)、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无异议函。
海康威视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电科投资拟以其直接持有的部分 A 股股票为交换标的,非公开发行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 年)、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无异议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