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组织起草了《保荐代表人执业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并正向行业征求意见。《意见稿》禁止违规承揽。保荐代表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规定,合理正当开展项目承揽活动,坚持公平竞争,维持市场秩序。保荐代表人及其他从事保荐业务的人员在项目承揽过程中,不得诋毁同行,不得提出不合理报价,不得宣称与监管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熟悉,不得承诺降低尽职调查、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业务标准,不得承诺申报、注册等时间,不得承诺发行价格,不得签署抽屉协议。(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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