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保:定增相关行政处罚及诉讼不构成发行障碍
中国人保公告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境内分支机构单笔 10 万元以上行政处罚共 374 笔,涉罚 1.46 亿元,另有 1 笔停止接受农险新业务处罚,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发行实质性障碍。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作为被告的单笔 4000 万元以上未决重大诉讼仲裁共 42 宗,涉诉金额合计 79.05 亿元,占归母股东权益比例 2.32%,不会对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发行障碍。
中国人保公告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境内分支机构单笔 10 万元以上行政处罚共 374 笔,涉罚 1.46 亿元,另有 1 笔停止接受农险新业务处罚,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发行实质性障碍。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作为被告的单笔 4000 万元以上未决重大诉讼仲裁共 42 宗,涉诉金额合计 79.05 亿元,占归母股东权益比例 2.32%,不会对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发行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