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规院: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不超 3%股份
深水规院公告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2455.9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11.01%。该股东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69.24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1%,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2%,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深水规院公告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2455.9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11.01%。该股东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69.24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1%,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2%,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