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通告:全市全天禁止机动车鸣喇叭
近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市范围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措施的通告》。 根据通告,11 月 1 日起,每天 0 时至 24 时全市禁止机动车鸣喇叭,有效期 5 年。驾驶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区域、路段鸣喇叭的,依照相关规定,处 300 元罚款;一年内有本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 500 元罚款。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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