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新材:公司及两人收警示函,募集资金超额 130.65 万元
华光新材公告,公司及董事长金李梅、董秘胡岭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超出董事会审议额度 130.65 万元;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记录未载明独立董事意见,定期报告披露前未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送。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金李梅、胡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华光新材公告,公司及董事长金李梅、董秘胡岭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超出董事会审议额度 130.65 万元;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记录未载明独立董事意见,定期报告披露前未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送。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金李梅、胡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