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陈秋航内幕交易获利 2581 万 被证监会罚没近 1.82 亿元
中国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陈秋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明,陈秋航违法事实如下:2024 年 10 月 10 日,相关公司发布关于筹划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该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九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公开前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不晚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形成,公开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陈秋航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0 日,陈秋航控制、利用多个证券账户买入相关公司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经计算,获利 25,811,493.61 元。2024 年 10 月 8 日至 10 日,陈秋航将内幕信息告知他人。陈秋航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证监会决定:没收陈秋航内幕交易违法所得 25,811,493.61 元,并处以 154,868,961.66 元罚款,对其泄露内幕信息行为处以 1,000,000 元罚款。综上,合计对陈秋航没收违法所得 25,811,493.61 元,并处以 155,868,961.66 元罚款。对陈秋航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用他人名义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上市或者挂牌的所有证券。
中国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陈秋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明,陈秋航违法事实如下:2024 年 10 月 10 日,相关公司发布关于筹划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该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九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公开前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不晚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形成,公开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陈秋航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0 日,陈秋航控制、利用多个证券账户买入相关公司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经计算,获利 25,811,493.61 元。2024 年 10 月 8 日至 10 日,陈秋航将内幕信息告知他人。陈秋航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证监会决定:没收陈秋航内幕交易违法所得 25,811,493.61 元,并处以 154,868,961.66 元罚款,对其泄露内幕信息行为处以 1,000,000 元罚款。综上,合计对陈秋航没收违法所得 25,811,493.61 元,并处以 155,868,961.66 元罚款。对陈秋航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用他人名义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上市或者挂牌的所有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