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拟调整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年度上限
长城汽车公告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与董事长魏建军及其联系人订立补充协议二,调整截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两个年度向关联方采购产品的年度上限。其中 2026 年度上限由 119.50 亿元调整为 169.00 亿元,2027 年度上限由 137.42 亿元调整为 195.00 亿元。本次调整主要因新能源汽车产销量预计提升,蜂巢能源动力电池采购占比上升。该交易属不获豁免持续关连交易,尚需独立股东批准,相关通函预计 2026 年 11 月 9 日前寄发。
长城汽车公告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与董事长魏建军及其联系人订立补充协议二,调整截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两个年度向关联方采购产品的年度上限。其中 2026 年度上限由 119.50 亿元调整为 169.00 亿元,2027 年度上限由 137.42 亿元调整为 195.00 亿元。本次调整主要因新能源汽车产销量预计提升,蜂巢能源动力电池采购占比上升。该交易属不获豁免持续关连交易,尚需独立股东批准,相关通函预计 2026 年 11 月 9 日前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