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动力:收到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ST 动力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2020 年至 2021 年期间,公司未如实披露与诺安基金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相关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河北监管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500 万元罚款;对时任实控人毛凤丽处以 800 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毛军亮、时任总经理兼董秘程芳芳、时任财务总监张猛、时任董秘宗冉分别给予警告,并处 400 万元、360 万元、320 万元、200 万元罚款;对毛军亮、程芳芳采取 4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公司表示本次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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