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公布 2027—2028 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2027—2028 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2027—2028 年当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 50 公斤 119 元。如生产成本等发生较大变化,另行按程序调整。(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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