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出台楼市新政:落实主办银行制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2026 年 8 月 28 日后新签订借款合同的商品住房项目实行主办银行制,主办银行为单家房地产开发贷款银行或银团贷款牵头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主办银行开立资金账户,项目存续期间,开发贷款、项目自有资金、现房销售资金等与项目相关的全部资金均应纳入在主办银行开立的资金账户管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项目主办银行开立预售资金、现房定金监管账户,用于存放监管项目的预售资金和现房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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