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精密: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格林精密公告称,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为董事长,主要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可设相关部门协助处理日常事务。制度规定投资者关系管理需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披露信息、经营管理信息等,可通过官网、新媒体、投资者说明会等多渠道开展。同时明确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误导性陈述等八类违规情形,要求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记录表并披露,相关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该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格林精密公告称,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为董事长,主要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可设相关部门协助处理日常事务。制度规定投资者关系管理需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披露信息、经营管理信息等,可通过官网、新媒体、投资者说明会等多渠道开展。同时明确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误导性陈述等八类违规情形,要求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记录表并披露,相关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该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