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各地经济总量看,前三季度 GDP 超过 4 万亿元的省份共有 12 个。其中,广东、江苏前三季度 GDP 超过 10 万亿元,分别为 111090.77 亿元、108631.3 亿元,排在前两位。山东以 82309 亿元排在第三位。浙江、四川、河南、湖北、福建、上海、安徽分列第四位至第十位。湖南、北京同样跨过 4 万亿元门槛,分别达 41606.66 亿元、40468.4 亿元。从各地增速看,有 17 个省份前三季度 GDP 同比增速达到或超过 4.5%,其中西藏、山东、浙江等 11 个省份增速超过 5%。(证券日报)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