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调整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及气电价格联动调整
金十数据 10 月 28 日讯,上海市发改委公告,根据《关于本市非居民天然气用户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2〕10 号)相关规定,结合天然气上游气源价格变动情况,决定调整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价格自 2026 年 11 月 1 日起执行。实际销售价格以政府制定的基准价格为基础,由供应企业在上下 5%的浮动幅度内确定。天然气调峰发电机组的电量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 0.6631 元。天然气调峰 9E 系列机组,全年发电利用小时 300 小时以内的电量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增加 0.15 元;全年发电利用小时 300(不含)-500(含)小时以内的电量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增加 0.1 元。
金十数据 10 月 28 日讯,上海市发改委公告,根据《关于本市非居民天然气用户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2〕10 号)相关规定,结合天然气上游气源价格变动情况,决定调整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价格自 2026 年 11 月 1 日起执行。实际销售价格以政府制定的基准价格为基础,由供应企业在上下 5%的浮动幅度内确定。天然气调峰发电机组的电量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 0.6631 元。天然气调峰 9E 系列机组,全年发电利用小时 300 小时以内的电量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增加 0.15 元;全年发电利用小时 300(不含)-500(含)小时以内的电量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增加 0.1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