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子公司拟开展 3.84 亿元船舶融资租赁业务
连云港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云港轮渡(天津)船舶租赁有限公司,拟与天津津海四十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客滚船直租模式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本金 3.84 亿元,对应造船总价款 70%部分,租赁期限不超过 10 年,租赁利率为 5 年期以上 LPR 减 40 个基点。交易对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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