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对*ST 清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上交所发布关于对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公司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其《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涉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20 年至 2022 年上半年,公司通过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虚假销售芯片分别虚增利润总额 3,374,031.73 元、7,645,323.73 元、23,581,569.24 元,占《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各当期利润总额的 5.56%、15.58%、131.74%。此外,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对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高裕弟,时任常务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穆欣炬,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小波,时任监事会主席、总监(管理销售部)吴磊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高裕弟 8 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穆欣炬 6 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小波 5 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吴磊 3 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交所发布关于对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公司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其《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涉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20 年至 2022 年上半年,公司通过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虚假销售芯片分别虚增利润总额 3,374,031.73 元、7,645,323.73 元、23,581,569.24 元,占《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各当期利润总额的 5.56%、15.58%、131.74%。此外,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对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高裕弟,时任常务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穆欣炬,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小波,时任监事会主席、总监(管理销售部)吴磊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高裕弟 8 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穆欣炬 6 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小波 5 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吴磊 3 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