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31 日晚间,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市建委、市规划资源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试行)》,共 9 个方面、19 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这是“8·28”新政后第 16 个公布地方细则的城市。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以及武汉、天津、杭州、苏州等重点城市均已交出“地方版”,销售制度改革进入全面执行阶段。
这是“8·28”新政后第 16 个公布地方细则的城市。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以及武汉、天津、杭州、苏州等重点城市均已交出“地方版”,销售制度改革进入全面执行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