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景谷: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二审胜诉
*ST 景谷公告称,公司涉及的沧州银行诉汇银木业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近日收到保定市中院终审判决,驳回沧州银行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法院已认定公司并非借款及担保合同当事人,无需承担案涉贷款担保责任,案涉贷款本金 1.48 亿元及相应利息。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ST 景谷公告称,公司涉及的沧州银行诉汇银木业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近日收到保定市中院终审判决,驳回沧州银行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法院已认定公司并非借款及担保合同当事人,无需承担案涉贷款担保责任,案涉贷款本金 1.48 亿元及相应利息。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