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明年元旦起施行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11 月 6 日表决通过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共七章,包括总则,南极活动许可,南极环境保护,视察、观察与检查,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法律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南极考察制度,加强对南极考察活动的管理和规范。国家鼓励和支持南极事业发展,增强安全进出、科学考察、和平利用南极的能力,维护国家在南极的活动、资产和其他利益的安全。国家依法保护我国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南极的合法权益。国家加强南极知识的宣传普及,提升社会公众认识、保护、利用南极的意识。新闻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南极知识的宣传报道。()你话剩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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